因專業培養需要,建議慣用左手的考生不報考口腔醫學專業;有色覺異常的考生,我校各專業均不予錄取:臨床醫學(五年制)、醫學影像學(五年制)、兒科學(五年制)、預防醫學(五年制)、口腔醫學(五年制)、法醫學(五年制)、康復治療學(四年制)、醫學檢驗技術(四年制)、衛生檢驗與檢疫(四年制)、藥學(四年制)、護理學(四年制)、助產學(四年制)、醫學影像技術(四年制)、應用物理學(四年制)、醫學信息工程(四年制)、臨床醫學(三年制)、口腔醫學(三年制)、康復治療技術(三年制)、醫學影像技術(三年制)、醫學檢驗技術(三年制)、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三年制)、護理(三年制)、助產(三年制)、藥學(三年制)、衛生信息管理(三年制) 。考生應結合本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
第二十二條學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工作的有關規定 。浙江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排名方式進行錄取 。
按照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 。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選考科目、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 。未被所填報志愿專業錄取的考生,如服從調劑,則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錄取,如不服從調劑,原則上予以退檔 。
第二十四條對“三位一體”、“專升本”、“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中職單獨考試”等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五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 。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
第六章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 。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 。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
第二十七條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文件和有關規定執行 。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專科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辦法,具體分專業收費標準詳見招生計劃 。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7692654
傳真:0571-87692709
招生網:http://zs.hmc.edu.cn/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
郵政編碼:310053
【2020杭州醫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杭州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有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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