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違規工傷認定、提前退休、勞動能力鑒定有哪些法律責任?
《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將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認定為工傷職工或者批準提前退休,給社會保險基金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處分 。
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虛假鑒定意見、診斷證明,給社會保險基金造成損失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
法律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鑒定意見的;
(二)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
相關經驗推薦
- 連云港社保證明怎么打印 連云港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如何打印
- 泰州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操作細則
- 泰州市工傷保險參保 泰州市社會保險
- 泰州2021社會保險基數申報網上辦理流程
- 泰州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指南
- 基金漲跌幅是年化收益率嗎 基金近一年漲跌幅是收益率嗎
- 大修基金通常是什么時候交呢
- 基金公司和基金會的區別 基金和機構有什么區別?
- 揚州市最新社保繳費基數 揚州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 揚州社保轉移在哪兒轉移 揚州職工社會保險異地轉入辦理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