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成分變更
1、申請條件
恩施州境內需要變更民族成份的公民;公民民族成份經確認登記后,一般不得變更 。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
(一)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與養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依據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一次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變更民族成份,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應當由其本人提出申請 。
2、辦理材料
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恩施戶口變更須知 恩施州戶籍改革】(一)書面申請書;根據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變更申請的,書面申請書應當由直接撫養的一方簽署;根據養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變更申請的,書面申請書應當由公民養父母共同簽署;根據繼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變更申請的,書面申請書應當由與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與繼母(父)共同簽署 。申請之日公民已年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見 。
(二)公民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公民的養(繼)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依據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離婚證明;依據繼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生父(母)與繼母(父)的婚姻關系證明;依據養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收養證明;
(四)如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父母子女關系的,需提供公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由本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書;
(二)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如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公民與父母子女關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材料形式
原件
3、辦理地點、時間和時限
辦理地點:州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辦理時間:8:30--11:30 13:00--17:00
辦理總時限:3 個工作日
二、戶主變更
所需材料:
《戶主變更申報表》戶主變更申報表.doc
戶口簿原件
新戶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內成年人及房屋產權人協商一致的書面意見
備注說明:《戶主變更申報表》需中注明新戶主與家庭成員關系 。
辦理地點:派出所戶政窗口
辦理時間:8:30--11:30 13:00--17:00
法定期限:1個工作日
三、公民性別變更更正
所需材料:
《公民性別變更更正申報表》公民性別變更表格.doc
國內三級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者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申請人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地點:派出所戶政窗口
辦理時間:8:30--11:30 13:00--17:00
法定期限:12個工作日
四、派出所地址
恩施市公安局舞陽壩派出所
電話:0718-8222404
地址:東風大道
官渡口鎮派出所
電話:0718-2766553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官渡口鎮光明大道2號
鄔陽鄉派出所
電話:0718-4937445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鄔陽鄉集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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