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 , 西藏首次將新生嬰兒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范圍 。自2013年1月1日起 , 符合當年參保條件的新生兒 , 自出生后取得西藏非農業戶籍 , 由法定監護人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 自出生之日起就能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西藏新生兒醫保怎么辦理 西藏新生兒可享城鎮醫療保障】今年4月中旬 ,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城鎮新生兒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批復》 , 明確將城鎮新生兒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 。符合當年參保條件的新生兒 , 自出生后取得西藏非農業戶籍 , 由法定監護人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 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當年不劃轉家庭賬戶 。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采訪人員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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