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可以退嗎】參保人員在繳費階段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款是否可以退還?
答: 可以退還,自2014年2月21日開始,參保人員在繳費階段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含政府補貼部分)本息余額全部退還給其法定或指定繼承人 。
參保人員在待遇領取階段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款是否可以退還?
答: 可以退還 。在養老金待遇領取階段死亡,若其個人賬戶資金還有余款的也可以退還給其法定或指定繼承人 。舉例來說,假如李某參保并繳費至60周歲,假如他的個人賬戶資金本息積累是13900元,那么他領取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100元/月,如果李某領取養老金39個月死亡,簡單計算他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還有10000元未領完,那么這10000元可以退還給他的繼承人 。假如李某把其個人賬戶的13900元全部領完后仍健在,他的個人賬戶資金已沒有余額了,仍按照原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100元/月的標準發放到他身故為止 。
相關經驗推薦
- 福州市養老保險查詢個人賬戶 福州居民養老保險賬戶余額查詢
- 福州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等快到60歲一次性補繳15年嗎
- 半包裝修一般多少錢 半包裝修一般多少錢一平方福州
- 長春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是多少 長春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
- 吉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 福州可以種人參果嗎 人參果福建可以種植嗎
- 太原參保居民生育住院費用是否可以報銷?
- 太原參保居民意外傷害住院費用是否可以報銷?
- 太原居民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 成都居民醫保繳費時顯示參保登記還在已畢業的學校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