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居民重復參保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規定 , 原則上不允許重復參保 。
1、重復參加職工醫保的 , 原則上保留就業地參保關系;
2、重復參加居民醫保的 , 原則上保留常住地參保關系;【中山居民重復參保怎么辦? 中山社保卡怎么辦理】
3、學生重復參保 , 原則上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
以上各類情形在保留一個參保關系同時 , 應及時終止重復的參保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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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復參保具體表現為同一時間段內同一參保人有兩條及以上參保繳費狀態正常的參保信息記錄 。
1、同一參保人同一時間段內以職工身份在多個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2、同一參保人同一時間段內以居民身份在多個地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3、同一參保人同一時間段內以職工身份在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同時又以居民身份在家庭戶或村集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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