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購房合同不可“草草了事”,“陷阱”就在字里行間

在購房過程中什么是大事?選地段?選房?選戶型?不對,是簽署合同。購房合同是購房者權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關鍵證據。相比戶型好不好,價格貴不貴這些問題。能不能安心住上新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無論你選擇的是全國性的房企,還是本地房企。在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都要抓住其中的重點。
購房合同|購房合同不可“草草了事”,“陷阱”就在字里行間


關鍵問題來了,很多人在交錢之后都只是匆忙的看來一眼所謂的“范本”合同,對立面的內容沒有做仔細確認,也別是機打部分的內容。這樣就給日后維權帶來了一定隱患。如果無法收房或者收房時產生糾紛。那么,維權將會非常艱難。所以,簽署合同之前,確認內容至關重要。那么,那些條款是需要特別留意的?
1、房屋面積
如購買現房,此條款要寫明建筑面積,及建筑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如購買期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根據《民法通則》此條款應如此表述“誤差在3%之內(含3%),視為正常誤差,但誤差部分應按實際面積在合同中規定的單價重新結算;若誤差超過3%,則視為賣方違,賣方應承擔責任。”
2、與錢相關的條款
價格條款要明確,應有細項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3、房屋質量
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4、不可抗力因素解讀
購房合同中一般都會有一條“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里所謂的“不可抗力”買賣雙方的認知是不同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但開發商不能把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判斷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應該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影響、上級行為、政府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責任。因此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5、物業條款
目前我國對于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尚不健全,房產買賣雙方責任不好界定,但購房人還是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如: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權利;業主對物業管理方式確定的權利;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范圍;物業管理費標準的制定等。保證購房人入住后水、電、氣供應,保安、房屋維修、公用設施、郵政、通訊等服務到位,并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

【 購房合同|購房合同不可“草草了事”,“陷阱”就在字里行間】一份購房合同有幾十個條款,很多人都會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而忽略其內容。匆忙之間簽署購房合同。這樣其實非常不明智。經歷“千辛萬苦”掏空存款,背上債務去買了一套房,最后卻在簽合同上給自己留了一個“隱患”。值得么?因此,告誡廣大購房者就算再忙也要在簽署合同這件事上耐心仔細,如果對條款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一定要與開發商討論清楚或者請專業的律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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