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洞渣運輸合同( 三 )


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付款未支付或惡意拖延 , 則視為甲方違約 , 乙方可對甲方按1‰每日收取違約金 。
2、 乙方違約:
(1)中途自動退場 。
(2)無故停運1天或三次以上(注:甲方書面通知除外) 。
(3)違反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
(4)違約金處罰為10000元 , 不包括對甲方的其他損失的賠償和已按合同進行的罰款 。
七、 工 期
【隧道洞渣運輸合同】本合同工期由20xx年4月20日0點起執行(同時終止此前20xx年11月14日雙方簽訂的《自卸車租賃合同》)至成簡快速路2#隧道進口段上洞出渣結束為止 。洞外土石方如需繼續運輸的 , 另行約定或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
八、 其 它
20xx年11月14日雙方簽訂的《自卸車租賃合同》費用未結清時 , 20xx年4月20日之前的費用清算對甲方仍有約束力及法律效力 , 費用結清后自動失效 。
本協議一式四份 , 雙方各執兩份 ,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印)后生效 , 工程完工費用結清后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 ,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發生合同糾紛 , 雙方應協商解決 , 如無法達成協議 , 可提交仲裁或人民法院裁決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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