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 四 )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 。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三)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 。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 。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______ 貨到后付款(提付)______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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