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聘用合同( 二 )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聘期滿前 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 。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為: 元 。
3、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
4、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
5、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 。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
4、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 。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相應的工資 。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
六、合同生效于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相關科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會議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復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并簽字認可,(6)單位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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