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用工合同( 二 )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 。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
(二)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 。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愈,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
【電工用工合同】(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 。并辦理有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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