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監獄吃飯怎么樣,河南濮陽正縣級官員程正義洗冤錄( 二 )


三、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采取的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若被拘留人被批準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若后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拘留所條例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拘留所 。
看守所的拘押人員是怎樣吃飯的?
我當時所在的看守所,吃飯的工具是一次性勺子和塑料碗 。一次性勺子當然要多次使用,而且基本上是用以前的人留下來的 。碗可以購買,但是由于儲物空間有限,所以一般是每人一個,吃飯的時候,飯菜一起裝到碗里 。外面的人(其他在押人員)要通過墻上的小窗口送飯菜進監室,所以我們要提前準備好七個塑料洗臉盆(四個裝飯,三個裝菜),他們來的時候我們塞出去,他們裝好后再塞進來,然后我們內部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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