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員,什么是稽核員?做哪方面工作的?( 四 )


第十條 稽核監督員由經辦機構根據稽核工作需要聘請 。
第十一條 按照下列程序獲得和晉升稽核員資格,且一般不得越級晉升:
(一)各級經辦機構組織報名,并進行初審;
(二)初審合格的,報上級經辦機構審核;
(三)審核通過的,由省級經辦機構會同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進行培訓和考試;
(四)考試合格的,頒發資格證書 。
第十二條 對獲得資格的稽核員,由同級經辦機構根據情況進行聘用 。
對已聘用的專職稽核員,頒發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稽核執法證件 。
對已聘請的稽核監督員,頒發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員證書 。
第十三條 各級經辦機構應建立稽核員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進行廉政規定、社會保險政策、財會審計稽核專業知識等各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稽核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
省級經辦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稽核員培訓,并對新增和晉升的稽核員進行資格考試 。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應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辦法,對稽核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
第十五條 對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稽核人員應當給予獎勵 ?;巳藛T的獎勵種類有:
(一)通報表揚;
(二)嘉獎;
(三)授予模范稽核人員榮譽稱號 。
第十六條 各級經辦機構應設立稽核專項獎勵基金,對受獎勵的稽核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
第十七條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強對社會保險稽核人員的監督 。對越權或非公務場合使用社會保險稽核執法證件,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違法亂紀的社會保險稽核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撤銷聘任、收繳其社會保險稽核證件,并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第十八條 對稽核人員的證件實行每年一次的審核驗證制度 。
審核驗證合格的,在證件上加蓋驗證專用章 。
審核驗證不合格,且持證人不能通過或不參加全省統一的培訓考核的,收回其證件并注銷 。
省級經辦機構負責全省稽核人員證件的審核驗證工作 。
第十九條 專職稽核員調離稽核部門,收回其稽核執法證件并注銷 。
第二十條 稽核人員遺失社會保險稽核證件應立即向同級經辦機構報告,并在報上登載啟事聲明作廢 。經同級經辦機構上報省級經辦機構審核后,予以補發 。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9,稽核專員崗位職責有哪些 1.負責對部門借款審核,對出納簽發的支票要審查無誤后,負責加蓋在銀行備案的印章 。2.負責審核各項財務收支,嚴把財務關,做到按計劃列支,控制費用開支,杜絕非正常開支 。3.負責會計憑證的審核,保證每一筆憑證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會計科目正確 。審核編號連續、附件票據合規、戳記完備、簽章齊全 。4.登記應收帳款手工帳并于電腦帳核對 。5. 按照正常審批程序,負責各類客戶的裝修返點計算、促銷返點計算、嘉獎返點計算、差價返點計算支付等 。6.負責申請分公司資金;執行對外匯款;交納本地按揭款;核算費用;核算與管理各類租賃合同(含租入租出)、押金、保證金;攤銷租金;管理工程合同;核算工程利潤;統計、監控資金流量等 。7.協助財務經理計算分公司工資,并根據審核過工資表負責及時發放 。8.負責提交相關財務報表,保證準確及時,報表包括(但不限于):每日日報表、月度費用報表、各類返點報表、工程報表、資金流量表、租賃報表、應收款報表等 。9. 裝訂、管理本部門財務檔案 。10.負責領導交辦的有關文件打印、發放、統計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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