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擬采購內容,擬采購研究項目( 二 )


我們需要從內容與形式二個方面進行認真區分,作為真正的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也應依法規進行投標,避免陷入誤區 。1.要從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實質目標進行分析 。聯合體的成員組成是否合理,是否實現了強強聯合,優勢互補,還是強弱、弱弱結合、同質報團,是否有刻意聯合傾向 。對合法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應在加入前充分考慮這一因素,切莫抱有僥幸心理 。
2.各方必須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之前簽訂聯合協議 。3.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必須得到采購人知曉與認可,并將聯合協議提交采購人 。如果各成員事先口頭達成協議,承諾在中標后各成員分別承擔項目實施,并未告之采購人,這就是典型的轉包、非法分包了 。4.按照聯合協議、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要求,聯合體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而不能只由聯合體的牽頭人單獨簽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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