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什么建市,山東支持菏澤三縣撤縣設市( 二 )


1949年后 , 在河南與山東交界處建立了一個平原省 , 省會新鄉 , 菏澤就屬于平原省管轄;1952年11月 , 平原省撤銷 , 菏澤、湖西地區劃歸山東省 , 稱為菏澤專區、湖西專區 , 不久湖西專區撤銷 , 所轄縣分別劃入菏澤和濟寧 。也就是說 , 建國初期菏澤叫專區 , 管理機構全稱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菏澤區專員公署 。專員公署是省政府的派出機構 , 不是一級政府 , 其首長稱為專員 , 與地級市市長級別相同 。
文革爆發后的1967年初 , 山東省人民政府菏澤專員公署改稱山東省菏澤地區革命委員會 , 菏澤專區改為菏澤地區 , 地區的職能與轄區與原來的專區一致 。改革開放后 , 菏澤地區革命委員會撤銷 , 改為山東省菏澤地區行政公署 , 首長稱為專員 , 行署駐地菏澤縣 。2000年6月10日 , 經國務院批準 , 菏澤地區改稱菏澤市(地級) , 原縣級菏澤市(即原來的菏澤縣)更名為菏澤市牡丹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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