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報考條件,2021執業藥師報考條件有變化嗎( 三 )

【執業藥師報考條件,2021執業藥師報考條件有變化嗎】

執業藥師報考條件,2021執業藥師報考條件有變化嗎


4 , 執業藥師報考條件有哪些呢執業藥師報考條件有:(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 , 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 , 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 , 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 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法律規定:1994年3月 , 人事部、國家醫藥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995年7月 , 人事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 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1999年4月 , 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 , 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 明確執業藥師、中藥師統稱為執業藥師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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