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是什么( 四 )


9,什么是小企業 小企業是指勞動力、勞動手段或勞動對象在企業中集中程度較低,或者生產和交易數量規模較小的企業 。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小型企業的發展,世界各國都根據本國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對(中)小企業的范圍和特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相應地確定中小企業的概念 。對小企業的界定因地域、行業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我國界定小企業的標準是依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并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 。2002年6月29日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該法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實施;同年2月19日,國家改革和發展委員會正式出臺了中小企業劃分標準,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以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作為劃分標準 。行業的差異性對小企業的劃分標準也帶來很大的不同 。對于工業企業(通常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及建筑業,有資產總額的要求,對于零售業、批發業、交通運輸、郵政、住宿等其它行業,并沒有資產額的要求 。工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 。建筑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萬元以下 。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 。住宿和餐飲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 。日前國家對現行的《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進行了修改 ?!稑藴省穼⒉辉傺赜门f標準中各行各業分別使用的行業指標,而是統一按銷售收入、資產總額和營業收入的多少歸類,主要的考察指標是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劃分的依據是1998年的統計數據 。參照一些國家的標準及各類企業占企業總數的比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大型企業標準定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億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業標準定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0億元及以上;中型企業標準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其余均為小型企業 。根據新修改的《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統計中國有大中型企業合計為10177家 。按新的劃型標準,在國家統計局目前掌握的40多萬家獨立核算工業企業中,大中型企業合計為10177家,比原標準的24120家減少了13943家,減少57.8%,其中大型企業為991家,比原標準的7223家減少了6223家;特大型企業62家,比原標準的268家減少了206家;小型企業為458329家 。按新標準,大中小型卓越全部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的比例分別為0.21%、1.96%和97.83%,這一結構與一些發達國家的企業規模結構基本相似 。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說明 1988年月4月發布 1992年補充 一、本標準是在1978年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劃分標準的規定》和國家統計局現行《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的基礎上,由劃分企業類型協調小組會同國家經委、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勞動人事部、全國工業普查辦公室等綜合部門,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經過協調平衡,做了必要個性與補充,經國務院原則同意,由國家經委、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和勞動人事部于1988年發布,作為全國工業企業劃分大中小型規模的統一標準 。1992年,全國劃分企業類型協調小組又對本標準進行了補充,以國經貿企[1992]176號文件予以發布 。新補充的標準與原標準具有同樣效力,統稱為《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 。全國劃分工業企業大中小型規模統一按照此標準嚴格執行 。二、本標準適應范圍以全部工業生產企業的基層統計單位為劃分單位,不論企業隸屬于哪個部門,均應按其所屬行業統一標準執行 。例如電子、核工、煤炭、冶金等部門所屬的儀器、儀表行業企業均按機械工業行業中儀器儀表企業的標準執行 。三、本標準依企業生產規模劃分為特大型、大型(分為大一、大二兩檔)、中型(分為中一、中二兩檔)、小型四個類型 。標準規定,凡產品單一的行業,能以產品生產能力功分的必須按產品設計生產能力或查定生產能力劃分;凡產品品種繁多,難以按產品生產能力劃分的則以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即依上年度財務決算數據)作為劃分標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設計能力: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新建、擴建或技術發行時,設計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文件中所規定的產品生產能力 。查定能力:是指由于進行設計發行技術革新等措施,企業產品能力已超過原設計能力,或者由于地質條件、設計條件的改變達不到原來的設計能力,在主管機關組織領導下,對企業生產能力重新進行查定,并經主管機關批準的產品生產能力 。按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劃分規模的企業,屬于1986年以后新建的企業,應考慮扣除固定資產價格增長的因素 。四、幾項注釋: 1、黑色金屬工業的鋼鐵聯合企業 指具備從采礦、煉焦、煉鐵、煉鋼到成品鋼材全部生產過程的企業 。2、有色金屬工業企業 按生產不同種類的金屬分別規定劃分標準: (1)有色金屬聯合企業指從事采礦、選礦、冶煉的有色金屬工業企業 。(2)輕有色金屬一般指比重在4.5以下的有色金屬,其中有鋁、鎂、鈉、鉀等,鈦也列為輕有色金屬 。(3)重有色金屬一般指比重在4.5以上的有色金屬,其中有銅、鉛、鋅、鈷、汞、鎘、鉍等(鎳、錫、銻稀有金屬單列標準) 。(4)常用有色金屬一般指以下10種常用有色金屬:銅、鋁、鋅、鉛、鎳、銻、錫、汞、鎂、鈦 。3、化學工業 (1)生產有機原料、合成材料的企業,因產品品種繁多,難以按石化工業的有機原料、合成材料的生產能力劃分,可按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標準劃分 。(2)按生產能力劃分兩個品種達到同一檔次,可升一檔次,如企業中兩個品種分別達到中一標準,可升為大二 。(3)磷肥廠(普鈣):有自產硫酸的,其小型標準為10萬噸以下 。4、機械工業 (1)汽車制造企業的大中小型標準僅適用于載重5噸以下汽車制造廠;重型汽車制造廠是指8噸及以上的載重汽車、7噸及以上的傾卸車和15噸及以上的公路牽引車廠;超重型汽車廠是指生產20噸及以上特種重型載重汽車、載重牽引車的企業 。汽車廠、重型汽車廠按生產能力劃分,超重型汽車按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標準劃分 。有些汽車廠同時從事汽車制造與汽車改裝,應按其主要生產活動性質來劃分大中小型 。(2)大中型拖拉機是指20馬力(14.7千瓦)以上拖拉機,按部頒布標準臺計算 。(3)生產繼電器、電容器、微電機的企業參照儀器儀表行業的標準劃分 。5、建材工業 平板玻璃標準箱與重量箱的折算比為1:0.85 。6、輕工業 (1)造紙廠綜合生產能力指企業具有自制紙漿的紙和紙板綜合能力達到規定標準的;商品漿能力達到規定標準的;自制紙漿的紙和紙板綜合能力低于規定標準,加商品紙漿能力超過規定標準的 。(2)雙門電冰箱為標準臺,雙門電冰箱與單門電冰箱的折算比為1:0.72;多門電冰箱視同雙門電冰箱 。(3)雙桶2公斤洗衣機為標準臺,雙桶洗衣機與單桶洗衣機的折算比為1:0.59;套桶全自動洗衣機與雙桶洗衣機的折算比為1.3:1;滾桶式洗衣機與雙桶洗衣機的折算比為1.5:1 。(4)精制鹽與原鹽的折算比為2.2:1,兩種產品不得重復計算 。(5)手表企業的標準僅指生產手表的全能廠,對來件組裝電子表的組裝廠,應區別于全能廠的標準,全能廠與組裝廠折算系數為1:5 。7、紡織工業 (1)化學纖維企業既生產長絲又生產短絲,可將長絲能力折合為短絲能力,然后以短絲能力作為劃分標準 。1噸長絲能力折合為3噸短絲能力 。(2)精、粗毛麻紡織廠標準是指全能企業 。如精紡企業具備從紡織、印染到成品的全套加工生產能力;粗紡織企業具備從原料加工、紡織、印染到成品全套加工生產能力 。不是全能廠的、則精毛紡、麻紡大型一標準為2萬錠及以上,粗毛紡為0.9萬錠以上 。8、凡按生產能力標準劃分的企業,不僅生產能力要達到本標準,同時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大型一檔企業一般控制在6000萬元以上,大型二檔企業一般控制在3000萬元以上 。其中,輕工行業的造紙、洗衣機、自行車,紡織行業的棉毛、麻、絲、絹紡織,煙草企業,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必須在2000萬元以上 。9、作為基層統計單位的電力工業局,如果下屬有大型的發電廠或供電局,該電力工業局可列為大型企業,也可申請為特大企業 。如果電力工業局內只有中型電廠或供電局,只能列為中型企業 。10、市政公用工業 煤氣企業: (1)年末供氣戶數:指本企業年末所擁有的實際居民用戶數 。(2)人工煤氣工業用戶按10立方米/日折成一個用戶,公共福利用戶按2立方米/日折或一個用戶 。(3)液化石油氣按其使用鋼瓶的種類(50公斤及15公斤兩種)分別折算成一個用戶 。(4)天然氣工業用戶按4立方米/日折成一個用戶,公共福利用戶按0.8立方米/日折成一個用戶 。(5)不直接供應用戶的獨立的煤氣生產企業,某年末供氣戶數指標按煤氣實際供氣能力(日供氣量),按照居民用量占60%,非居民用量占40%的比例,并按居民戶用量2立方米/戶·日和非居民用量10立方米/戶·日折算成居民用戶 。11、《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中,凡規定有兩項(或以上)劃分的行業,企業規模的兩項(或以上)指標同時達到標準 。行業類別 特大型企業標準 一、鋼鐵工業 (一)鋼鐵聯合企業 ①年產鋼15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及以上 。(二)獨立鐵礦 ①年產鐵礦石能力60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8億元以上 。二、有色金屬工業 (一)有色金屬聯合企業 1、鎳、銻、錫加工企業 ①年產能力5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 值6億元及以上 。2、重金屬企業 ①年產能力7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二)氧化鋁企業 ①年產氧化鋁能力6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三)冶煉電解企業 ①年產電解鋁能力2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8億元以上 。三、煤炭工業 礦務局(或獨立煤炭開采企業) ①年生產能力1000力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元以上 。四、石油工業 (一)天然氣開采企業 ①年產天然氣能力50億立方米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20億元及以上 。(二)石油開采企業 ①油田年開采能力35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20億元以上 。五、石化工業 石化聯合企業 ①年生產能力: 原油加工500萬噸及以上,化纖單體、聚合物20萬噸及以上,基本有機原料20萬噸及以上,乙烯30萬噸及以上,合成橡膠20萬噸及以上; (注:生產能力其中一項達到標準即可 。)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8億元以上 六、化學工業 化工聯合企業 ①生產能力:兩種及兩種以上產品的 年生產能力達到大一標準;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七、電力工業 (一)發電企業 ①裝機容量:l20萬干瓦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二)供電企業 ①售電量:l00億干瓦小時(度)及以上; 送電線路:2000公里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八、軍工工業 (一)航天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二)航空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三)核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四)兵器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九、機械、電子、森工、輕工、紡織、醫藥、市政公用企業 (一)機械工業 1、重工機械制造企業 ①年產能力6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注: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準) 2.汽車制造企業 ①年產5噸以上載重汽車8萬輛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元及以上 (注: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準) 轎車制造企業 ①年產能力5萬輛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0億元及以上 (注: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準) 3.拖拉機制造企業 ①年產36.8千瓦(5O馬力)及以上拖拉機 6萬標準臺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注:兩個指標須同時達到標準) 4.船舶修造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5.通用機械、機床制造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二)電子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三)森工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四)輕工業 1.鹽、糖、造紙聯合企業 年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2.印制工業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注:專指中國人民銀行印制總公司 所屬印鈔制市企業) (五)紡織企業 化纖聯合企業 ①年產能力化纖30萬噸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六)醫藥企業 化學原料藥企業 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5億元及以上 。(七)市政公用工業 1、自來水企業 ①實際綜合生產能力250萬立方米/日及以上,②Dg75以上供水管道長度2500公里及以上; ③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注:各項指標同時達到) 2.煤氣企業 ①年末供氣120萬戶及以上; ②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億元及以上 。(注:各項指標同時達到)希望采納"十五小企業"是指小造紙、小制革、小染料廠及土法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鉛鋅、煉油、選金和農藥、漂染、電鍍、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小企業 。1996年8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在1996年9月30日前對上述"十五小企業"實行取締、關閉或停產 。小企業是指勞動力、勞動手段或勞動對象在企業中集中程度較低,或者生產和交易數量規模較小的企業 。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小型企業的發展,世界各國都根據本國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對(中)小企業的范圍和特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相應地確定中小企業的概念 。對小企業的界定因地域、行業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我國界定小企業的標準是依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并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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