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什么要哄抬房價,三亞房價為何突然攀升( 二 )


政府為什么要哄抬房價,三亞房價為何突然攀升


4,中國房價問題根本在哪里供大于求是根本嗎 人口紅利是在消失,但中國人口基數大,貧窮地區的人口一定會向相對發達地區轉移,發達地區的房價就不會下降 。再說了,向政府買的地會便宜嗎,開發商不賺錢了嗎?現在開學期間,我這里買房的人多,因為聽聞房價要漲了,外地人小孩上學要房子 。中國的戶籍政策表明,要給孩子落戶,一定要有房子在于有錢人太多沒錢花 。我個人覺得不是這個原因,原因還是跟政策有關 。因為實際上的供求比還是沒有改變,再加上現在的經濟不景氣!政府不能解決低收入家庭、無房戶和外來人口的住房為題 。再有就是市場上一部分房源還是在投資者的手中,利益驅使著他們哄抬房價 。雖然供大于求,但是還是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 。5,中國房地產存在的問題 核心問題漲價太快!原因很多,房價上漲是大趨勢,與土地稀缺性,以及人對住房需求增加有關 。目前問題是房價上漲對各方都有利---政府財政、拉動經濟,房地產商利潤,已購房者升值需要 。只有要買房的人直希望房價低 。房地產占經濟的比重太大,接近50%.但是并不是因為房地產本身的價值大,而是土地被炒的太高.大量的錢被政府用土地拿走.沒有人做研發,做高端制造業,沒有這些產業,就沒有高端服務業,中國的產業升級就成了扯淡.最大的問題就是 政府哄抬房價 ,原因房地產行業是中國的經濟支柱,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大的可怕,一旦捅破那也是災難 。房價為什么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不想降價,因為一旦房子降價,損失最大的就是銀行,因為銀行是國家的,還有就是貸款買房的無知的人們 。6,高房價的內因外因 馬克思主義原理里的內因指事物現象發生驅動的內在因素,這是的本質的根本的原因;外因是現象發生的外界因素是必要而非充分的 。所以才是內因決定了外因 。中國房價高企不下的大環境是我國正處于發展中國家時期,城鎮化進程如火如荼進行著,這本是每一個國家發展的必經階段 。中國的特殊因素是,與經濟實物發展迅速前進相比,經濟虛擬方面發展緩慢,用大白話講就是支撐實體經濟快速增長必然進行的快速增發的貨幣,其投資渠道受限 。社會平衡發展的理想應當是多層次的投資渠道,比如股票、債券、貴金屬、外匯等 。無奈,我國目前雖有,但各項制度不健全,市場要素不成熟,其遠遠沒有發揮出創立之初的功能 。所以,大部分貨幣投入了百姓偏愛的房產 。加上,土地制度不完善,更契合了低價的上漲趨勢 。百姓有余款的不買房子的是傻子(無意冒犯) 。所以,土地財政是內因之一,需求也是內因,但是是正常的內因 。其他是外因 。我是來看評論的7,從影響價格因素角度分析我國房價上漲較快的原因有哪些 1·外來人口多土地 房屋 越來越少2·都認為自己的房子好 亂報價3·物以稀為貴 人人都需要房子 需要結婚 需要居住4·政府不會把賣方因為賣高價而定罪5.炒房現象嚴重:①商品的價格是由價值決定的 。土地成本高,征地拆遷成本高,市政配套等行政事業收費高都構成了商品房的成本,形成了商品的價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價值量大,商品的價格就會高 。所以國家要通過降低商品房的價值量(成本)來抑制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的現狀 。②商品的價格受供求影響 。經濟適用房供應量銳減,市場需求量大,產生了供不應求現象,商品房的價格隨之上漲 。要改善市場上商品房的供求關系,國家要加大經濟適用房的投入,保障城市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條件 。③市場調節有其自身的缺陷和弱點 。房產商虛擬交易、囤積居奇、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是市場缺陷的具體體現,國家要加強宏觀調控,通過經濟、法律、行政手段來抑制上述不法行為 。8,辯論題政府應不應該調控房價 目前的房價問題,從市場角度來分析的話,房價問題無非就是供給與需求之間的平衡,如果房屋的供給量增加,也就是政府可以鼓勵開放商加大對廉租房的投資和建設,那么房價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供過于求是房屋價格肯定會相應的降低下來 。另一方面,可以抑制消費者對房屋的需求,例如增加房屋首付的額度,提高房屋的購房門檻,加大對購房者自身的條件要求等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房價過高帶來的恐慌 。地價納入稅收要求,言下之意也就是說,開發商要開發這片土地,所支付的費用會更高,但是根據市場規律又來說的話,開發商肯定不會做賠本的買賣,他會按照開發費用的一定比例把成本轉嫁給業主,也就是說,對土地進行征稅不僅不會阻擋開發商的積極性,反而會進一步抬高業主購房所支付的費用 。所以在此基礎上,房價肯定不會下降 。另外,現在國家整體調控的是房價的增長速度,只是限制房價增長速度過快,不會對房價下跌有任何影響的 。目前貸款購房的年輕人已經漸漸的成為社會發展的主力軍 。如果現在房價大跌影響了經濟平衡,他們面對的不僅是失業,還會失去承擔自己的房子的銀行貸款還款的能力 。銀行不僅會收回房產,還由于這希爾未還清貸款而成為資產負債人 。這個情況就不再僅僅是通貨膨脹了 。所以希望現在的年輕人能做到理性購房,不會盲目的搶房而變相哄抬了物價 。以上為個人看法,希望對您的辯論題有所幫助 。對窮人來說是應該,對有錢人來說無所謂,對投機商來說不應該要看清楚高房價帶來什么,好的方面,房地產經濟帶來各方面的經濟增長,壞的方面,實體經濟受到限制, 。從這里可以看出,可以短期的經濟增長,帶來的卻是長期的經濟損害 。。。比如貧富差距達到多少基尼系數達到多少社會就會崩潰啊 。。,比如更有利于社會進步之類的 。包括收入分配 。然后說為什么要調節呢 。之類的 。然后說政府的角色,政府在經濟活動中要扮演的一大重要角色就是調節經濟先立個應不應該的標準,社會崩潰了還怎么進步啊,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啊,因為調節了更有利于實現之前說的標準,個人建議是可以說的模糊一點 。大意這樣吧9,什么是捂盤惜售近些年來,“捂盤惜售”字眼在媒體對房地產開發商的報道中一直盛行不衰 。隨著今年房價上漲,各大媒體再度屢屢提及,將之歸為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之一 ?!拔姹P惜售”影響之大,以致“國六條”實施細則將“捂盤惜售”與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等行為并列,并表示“要加大整治查處力度,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經濟處罰” ?!拔姹P惜售”提法的起源已經無從考究,從字面意思理解,應該是“捂住樓盤,舍不得把房子拿出來銷售” 。從房地產銷售來看,這種提法有點滑稽,據筆者對房地產業的了解而言,還沒有哪個發展商會“舍不得”把房子拿出來賣,可以說,實現銷售是開發商的最終目的,所謂“落袋為安”,但是選擇何時銷售則是開發商的一個策略考慮 。因此,捂盤惜售所反映的只是一個表面現象,其本質是開發商采取的一種銷售策略,涉及到的是對銷售時機和推售節奏的選擇 。我們認為,開發商是理性的經濟人,存在著利潤最大化的追求,但是,開發商將為其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所選擇的行為承擔風險 。比如,在一個不斷下跌的房地產市場中,開發商可以選擇賣或者不賣,選擇先賣某部分單位而不賣其他單位的,這都是基于其對大市發展的理性或者非理性判斷,但一旦選擇后由此產生的風險,開發商將獨立承擔 。同樣,在一個上漲的市場亦如此 。我們不要只看到開發商風光的一面,殊不知很多開發商因為誤判大勢,損失慘重 。又比如,同樣是一個樓盤,為什么開發商會先推售某些單位,后推售其他單位呢?除了工程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是出于“不能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面”的考慮,在投資時候需要這種考慮,在出售的時候同樣需要這種考慮,即不能將所有貨物一下子全部推出市場,而應該分時機、有節奏地推出 。目前,政府要打擊“捂盤惜售”,其實質就是涉及到政府能否干預開發商銷售時機及推售節奏的選擇權利 。從一般商品市場來看,買方有買與不買的權利自由,自然,賣方亦有賣與不賣的權利自由,這是市場經濟所遵循的自由交易原則 。但是,房地產市場不是一般的交易市場,根本原因在于房地產存在一定的壟斷性,這種壟斷性不是體現在市場占有份額之上,而是體現在區位的壟斷上——一定區位的房源只能是有限的 。因此,從房地產市場的特殊性來看,政府似乎很有理由干涉房地產業 。但是,追究房地產業的壟斷性,我們發現其根源在于土地的稀缺性及區位的不可復制性,這是一種自然壟斷,這種壟斷權力集中在政府手中 。當土地從政府手中轉移到開發商手中的時候,若無特殊限制,則表示土地資源一定時段的壟斷性從政府轉移到開發商,而且在目前公開拍賣的市場機制下,開發商也為此壟斷性付出了壟斷成本 。如果政府要對這種先天的壟斷性進行干預,首先就要在土地轉讓的過程中進行限制,在土地轉讓成本中要相應減少該部分成本 。開發商不能既承擔壟斷成本,又不能獲取壟斷價格 。退一步,即使政府要對這種壟斷性或者壟斷程度進行干預,那也是對價格進行干預,而不是對開發商的銷售時機選擇進行干預——要知道,開發商在選擇銷售時機的時候,不僅承擔著實際利息成本,也承擔著市場發展一旦出乎預料所帶來的巨大風險 。再退一步,即使政府要干預開發商的銷售時機選擇權利,所能帶來的效果亦將非常有限 。首先,開發商可以根據銷售策略,按棟領取預售證,然后分批推售——在領取預售證方面政府總不能要求開發商一次性領完吧?其次,即使在同一批推售單位中,開發商亦可以通過巨大的價差,大體實現按批推售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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