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市土地有多少,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 二 )


實際上,二者既有共同之處,又有不同之處 。共同之處在于,都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經過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給予補償 。不同之處在于,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土地所有權由農民集體所有變為國家所有;征用的法律后果只是使用權的改變,土地所有權仍然屬于農民集體,征用條件結束需將土地交還給農民集體 。簡單來說,涉及土地所有權改變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權改變的,是征用 。
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國家征收土地是以國家強制力來實現土地所有權的依法轉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機關才能行使這項權力,非法定的機關和單位是無權這樣做,比如企業、事業單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組織實施者 。土地補償分為三個部分: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
【常寧市土地有多少,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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