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管理條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發布的嗎( 二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管理條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發布的嗎


3,社區社會組織依照社會團體登記條例登記之后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按照《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應當具備四個條件,即: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社區社會組織是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則成立,是非營利性的組織,因此是非法人性質的社會組織.應該不是吧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管理條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發布的嗎


4,如何注冊社會團體需要什么資料和手續到哪些部門去辦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先向登咨詢有關事宜,符合條件的,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以下材料(均一式兩份):1、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2、申請書;(其內容應當包括:舉辦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申請成立的目的、理由、業務范圍;可行性論證;活動資金及經費來源渠道;籌備的基本情況等)3、社會團體申請籌備登記表4、場所使用權證明5、章程草案6、社團主要負責人名單;7、擬設辦事機構名稱、職責、負責人材料;8、專職工作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蓋章的個人簡歷材料;9、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登記管理機關收到上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后,經審查,做出準予或者不準予登記的決定 。對于準予登記的,發給登記證書 。5,應納稅所得額能減去直接贊助某學校的8萬元么 直接贊助某學校的8萬元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因為他是直接捐贈的沒有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等組織或部門 。答案依據: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萬元6,捐款給消協可以抵稅嗎消費者協會不屬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其捐款不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公益性捐贈可以稅前列支,符合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即可 。第五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7,養老保險該扣嗎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并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五條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社會保險費實行三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 。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 。第二章 征繳管理第七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后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 。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企法網 http://www.enterlaw.net/index.htm養老保險單位承擔工資20%,個人負擔工資8%,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 。單位無權要個人負擔超過的部分,以勞動合同條款來約定,是無效的合同 。單位的行為違犯了《勞動法》、《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相關條款,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只能扣個人部分合同規定 。不滿一年,自己交一年的保險唄!個人交部份可由單位代扣交納 。法定的比例,單位和個人都得交啊8,確認金融社保卡卡為社保征繳和待遇發放帳戶是什么意思金融社保卡是根據國家統一規劃,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行、加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金融社保卡既是一張社會保障卡也是一張銀行借記卡,即一卡兩用 。目前參保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申領社會保險待遇等業務,需到社保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供銀行賬號辦理,當銀行賬號因各種原因變更時,若未及時到社保窗口申報,將影響參保人社保業務的辦理 。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賬戶需在發卡銀行激活后方可使用 。(一)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且金融賬戶已激活的參保人 。(二)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但金融賬戶尚未激活的參保人 。(三)未辦理金融社保卡的參保人 。金融賬戶因掛失、注銷、凍結等各種原因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參保人可前往金融社保卡辦理銀行各網點申請增加本行其他借記卡賬戶或中、農、工、建、招五家銀行的借記卡賬戶作為備用賬戶 。擴展資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規定:第二章 征繳管理第七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后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 。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的情況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一、為什么要使用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賬戶作為社會保險費用繳納和待遇領取賬戶?金融社保卡是根據國家統一規劃,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行、加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金融社保卡既是一張社會保障卡也是一張銀行借記卡(以下簡稱“金融賬戶”),即一卡兩用 。目前參保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保險,以下簡稱“社保費”)或者申領社會保險待遇(包括養老金、醫療費用報銷、失業金等)等業務(以下簡稱“社保業務”),需到社保局業務受理窗口(以下簡稱“社保窗口”)提供銀行賬號辦理,當銀行賬號因各種原因變更時,若未及時到社保窗口申報,將影響參保人社保業務的辦理 。參保人選擇金融社保卡金融賬戶作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后,若金融社保卡因各種原因重辦、變更時,金融賬戶可同步變更,參保人不需親自往返社保窗口辦理賬戶變更 。而且,金融賬戶免收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每月持金融社保卡在深圳市內ATM機跨行取款前三筆免收手續費;退休人員亦可根據自身需求在金融社保卡發卡銀行免費領取對賬折,以便查詢養老金發放情況 。二、如何確認金融賬戶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賬戶需在發卡銀行激活后方可使用 。(一)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且金融賬戶已激活的參保人 。自2016年4月14日起,參保人可通過社會保險個人服務網頁系統(https://e.szsi.gov.cn/siservice/)、微信平臺(尚未開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金融社保卡合作銀行網點等渠道確認金融賬戶作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次日生效) 。確認成功后,該金融賬戶成為參保人今后社保業務的辦理賬戶 。金融賬戶未確認的,原向社保窗口提交的銀行賬戶仍作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但社保窗口不再受理賬戶變更業務 。(二)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但金融賬戶尚未激活的參保人 。自2016年4月14日起,已持有我市金融社保卡但尚未激活金融賬戶的參保人,可持身份證、金融社保卡前往發卡銀行辦理金融賬戶激活手續 。金融賬戶自激活之日次日起,成為參保人今后社保業務的辦理賬戶 。(三)未辦理金融社保卡的參保人 。自2016年4月14日起,新辦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領取時同時激活金融賬戶,次日該賬戶默認為參保人社保業務的辦理賬戶 。三、金融賬戶處于非正常狀態期間可使用備用賬戶辦理社保業務金融賬戶因掛失、注銷、凍結等各種原因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參保人可前往金融社保卡辦理銀行各網點申請增加本行其他借記卡賬戶或中、農、工、建、招五家銀行的借記卡賬戶作為備用賬戶(社保窗口不受理備用賬戶的申請和變更),備用賬戶可根據需要隨時變更,以保證社保業務辦理 。四、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參保人如何使用金融賬戶辦理社保業務?(一)可與成年人一樣確認金融賬戶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參保人(以下簡稱“未成年人”)首次辦理參保登記時提交的是監護人的銀行賬戶,未成年人辦理金融社保卡后,可與成年人一樣確認本人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賬戶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 。金融賬戶確認成功后,今后所有社保業務均通過該賬戶辦理 。(二)可選擇增加本人借記卡賬戶或監護人的同行借記卡作為備用賬戶 。未成年人可增加本人的借記卡賬戶作為備用賬戶,也可以增加其監護人的同行借記卡賬戶作為備用賬戶 。若增加監護人的借記卡賬戶作為備用賬戶,需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監護關系證明材料、未成年人社保卡和身份證前往金融社保卡發卡行辦理 。五、溫馨提示個人自助繳費的參保人,近期進行過如下操作:1.確認金融賬戶作為社保業務辦理賬戶;2.啟用或變更備用賬戶;3.申請金融社保卡補卡或換卡;卻收到扣費失敗信息,可能的原因是確認金融賬戶之前,系統扣費信息(含原銀行賬號)已生成并進入支付環節 。請前往社保窗口進行補扣費,或者等待下一周期(一般為次月)系統自動托收,但跨月托收會產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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