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離婚能獲得補償嗎 女性離婚可以要求哪些補償( 二 )


因此 , 同樣是為家庭付出 , “全職太太/丈夫”一方在離婚后面臨經濟收入下滑的風險遠勝于“掙錢養家”一方 。
“全職太太/丈夫”的角色可能會使得其在離婚后面臨經濟收入下滑的困境 , 相對于“賺錢養家”一方明顯處于弱勢地位 , 因此給予其相應的補償 , 是符合“弱勢群體保護原則”的 。
當狹義的“公平原則”和“弱勢群體保護原則”這兩種價值沖突時 , 法律該如何權衡呢?在《民法典》生效以前 , 法律可能更傾向于前者;《民法典》生效以后 , 法律更傾向于后者 。這體現了《民法典》的天平在此時更側重于對于弱勢群體的保護 。從某種程度上說 , 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更符合廣義上的公平 。
【全職太太離婚能獲得補償嗎 女性離婚可以要求哪些補償】公平正義是法律追求的價值 , 但是這種公平正義不是機械的、靜態的 , 事實上也不存在機械的、靜態的公平正義 。法律追求的是發展的、平衡的公平正義 。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下 , 公平正義的內涵和要素是不一樣的 , 法律對于價值沖突的取舍和不同群體的保護也是有側重的 。
《民法典》的“家務補償”制度對于在家庭經濟地位處于弱勢的“全職太太/丈夫”來說是一種有利的保護 。但是 , 目前關于“家務補償費”金額的多少和計算方式并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 有賴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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