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考259鯊魚怎么過,259cm臂展當選最瘦之人( 二 )


鮑毓明第一次認識李星星時,對方向他出示的身份證顯示她是2001年出生的;而依多家媒體報道,鮑某某在接受采訪時說:認識李星星4年,她從未給自己看過身份證,買車票也僅僅是給鮑某某提供了一個出生于2001年的身份證號碼 。因而,在鮑毓明潛意識里,對方應該是一個未成年女童;盡管由于她身份造假,鮑毓明最后可能構不成犯法與犯罪;但是,“戀童”是事實,心理不健康是事實,尤其是身為律師,演出這一典戲,名譽已經嚴重受損了,社會危機已經構成了 。
李星星是否是無辜的現在不好定論,畢竟,當時她是未成年人;縱使她在母親的教唆下有偽造身份的愿望與嫌疑,但是,以她的能力不一定能做到 。這樣看來,李星星的母親是狠角色,她在這件事里究竟發揮了怎樣的作用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不過,我想她絕不是僅僅把自己的親生女兒介紹給鮑毓明這樣簡單,縱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不過人在利益的驅使下都會變化,不是嗎?我說一句不合時宜的話,如果在這個案件中把李星星的母親扮演的角色搞了過一清二楚,案件真相基本上就可以大白于天下了!換句話說,如果李星星的母親一手導致了此案的進程,那么“鮑毓明是受害者”這句話可能會為法官采納 。
2.鮑毓明是否犯罪要看調查結果,現在沒有收押不代表沒有事 。這個案件最高檢查院和公安部已經調查了幾個月,如果真如以前我們猜測的那樣,能證明鮑某明知故犯,可能已經被逮捕了;不過,目前的這個狀態也不能說明.鮑毓明沒有事了;法律是講究證據的 。按照現在的說法,二人發生性行為時李星星已經14歲了 。所以,最終判定鮑毓明是否犯法與犯罪在于李星星在與他發生關系時是否出于自愿,如果鮑毓明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因為他自己對法律的熟悉也不會構成犯罪,但是,明顯地他缺德;前一段時間,李星星一方把二人的關系往養父女上靠,這就對鮑毓明不利,因為二人如果是父女關系,不論李星星是否年滿14歲,鮑毓明性侵嫌疑都是成立的 。
3.事到如今,案件沒有真相大白,但是有證據表明鮑毓明與李星昨養父女關系并不存在,這對油頭粉面的鮑毓明是有利的 。鮑毓明是否有有證據表明李星星已經年滿了18歲,不得而知;如果有證據表明鮑認為李星星當時已經年滿14歲,那么,我們甚至可以認為鮑毓明在道德上并無瑕疵,不是嗎?縱使鮑毓明知道她是未成年人,只要李星星的母親主導改了身份證,鮑毓明就可以佯裝不知,大膽犯罪!所以,我一再強調李星星的母親是此案的關鍵人物 。
一對沒文化的母女怎么能坑到鮑毓明這樣學富五車的知名大律師呢?其實,我認為鮑毓明并沒有被忽悠;作為一個律師,他對相關法律了如指掌且個人很有法律敏感性;他精明過人,保留了一切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法官面前,他知道怎樣為自己開脫;甚至還可能反告一把,誣蔑李星星一方對自己搞敲詐勒索 。法官看重證據,輿論不看證據,網民不知道有何證據;很多人想知道真相,而真相并不一定是法官嘴里迸出來的,而是雙方出示證據角逐和表明的結果;如果此案調查結果能證明鮑沒有罪,顯然,你我他都會憤怒,而鮑毓明已經社會性死亡了;「面對萬夫所指一忍再忍,將開發布會回應」也不過是虛假勝利后的欲蓋彌彰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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