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業與傳銷的區別 連鎖業是不是傳銷( 二 )


孫瑞 , 劉健房子都是家里買的 , 孫瑞跟陳紅這個年紀本該結婚 , 也結不起 , 楊婷領證結婚了還要在這里干?然后呢?一個研究生干啥一個月不萬八的 , 在這里一個月能拿幾個錢 , 其實說這些沒啥 , 我只是想大家自己選擇一下 , 行業就是一個分錢游戲 , 都是個人操作的 , 能接受騙人騙錢就干接受不了 , 就算了 , 該要錢的要錢 , 該回家的回家 , 在干多少年也沒啥結果 , 反而讓自己耽擱更多的時間
連鎖業是傳銷嗎?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問過 , 就算百度知道產品沒有一萬條 , 也有1000多條了 , 這個東西它 , 就是傳銷 , 只是很多人還蒙在鼓里 , 還不明白 , 然后外面所有的負面他們都認為是宏觀調控 , 沒有任何一個人去實際地考察一下 , 是不是有老總被抓判刑 , 非要等到有一天 , 他們的體系被鏟平了 , 頭目被抓了 , 才幡然醒悟 , 為時已晚
連鎖經營是不是傳銷嗎不是傳銷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 , 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 , 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 , 并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 , 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 , 從而實現規模效益 , 是一種經營模式 。
連鎖業是不是傳銷呢?連鎖經營不是傳銷 。連鎖經營 , 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 , 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 , 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 , 并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 , 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 , 從而實現規模效益 , 是一種經營模式 。特征 1.連鎖經營是一種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的合同關系 , 也就是說授權人與被授權人的關系是依賴于雙方合同而存在和維系的 。2.連鎖經營中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不存在有形資產關系 , 而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 , 由各自獨立承擔對外的法律責任 。3.授權人對雙方合同涉及的授權事項擁有所有權及(或)專用權 , 而被授權人通過合同獲得使用權(或利用權)及基于該使用權的收益權 。4.連鎖經營中的授權是指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使用權(或利用) 。而非有形資產或其使用權 。5.被授權人有根據雙方合同向授權人交納費用的義務 。6.被授權人應維護授權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統一性 。特點 1、連鎖經營把分散的經營主體組織起來 。具有規模優勢 。(統一化:統一店名店貌;統一廣告、信息;統一進貨;統一核算;統一庫存和統一管理 。) 2、連鎖經營都要建立統一的配送中心 , 與生產企業或副食品生產基地直接掛鉤 。(節省流通費用減低成本 , 一般價格能低與同類商店2%到5%的水平上 。) 3、連鎖經營容易產生定向消費信任或依賴 。4、消費者在商品質量上可以得到保證 。(統一管理 , 統一進貨渠道 , 直接定向供應 。) 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 , 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 , 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 擾亂經濟秩序 , 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的特征是 一 , 交會員費或者中國費獲得加入資格 , 不管有沒有產品;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二 , 發展下線獲取提成 , 也就是說參加者的工資的來源 , 是參加者的下線所交的錢里的提成; 三 , 首先為參加者提供各種服務(色情也不例外) , 然后脅迫交費成為會員 , 否則報警 。四 , 現在新出的一種微商傳銷 , 其團伙說只要通過中國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轉發出去的 , 購買成功后 , 給予40%提成(其實質成本價格只有8% , 也就是8元的東西賣價100元 , 給予轉發者40元后 , 自己賺52元) 。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轉發投放廣告 , 無給予別人高額提成說法 。五、組成上下級關系 , 層層返利 。傳銷禁止條例是2005年頒布的 , 組織 , 領導傳銷活動罪入刑是2009年 , 刑法224之一 。法律規定下列行為 , 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 , 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加入 , 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資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 , 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 , 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認購商品等方式等變相交納費用 , 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 , 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 , 要求被發展人繼續發展他人加入 , 形成上下線關系 , 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和給付上線報酬 , 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買自賣 傳銷銷售對象則以自己為主 , 自己購買公司的產品(如商店價值25元的牙膏 , 傳銷者會說是原價100元的牙膏 , 交了的會員費后打三折33元) , 并把這種銷售方式推廣給下線 , 下線其實就主要以自己親朋好友為發展對象 。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 是一種害人害己、為少數頂級上線牟取暴利的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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