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遠嫁40年的姐姐,眼紅弟弟價值300萬的拆遷房,舔著臉跟他搶房產( 二 )


李梅覺得 , 繼承遺產的事情 , 作為李家的女兒 , 她只要其中一小部分并不過分 , 然而弟弟絕情得她難過 。 李梅還說到 , 她為這個家的付出也不少 , 李梅說到 , 以前家里窮困 , 只能供一個人讀書 , 李梅將上學名額給了弟弟 ,她自己小小年紀便打工干活 , 賺的錢都是供弟弟讀書 , 弟弟高中后入伍 , 之后又被分配到廠里做副廠長 , 娶了弟媳也非常的有能力 , 工作收入也很不錯 。

兩口子的日子一直過得安穩又瀟灑 , 那時候兩口子上班都比較忙 , 父母沒人照看 , 為了讓他們安心上班 , 李梅還提出了主動代替他們照顧父母的生活 , 到家里做家務打掃 , 那時候李梅已經出嫁了 , 自己也有工作 , 李梅都是利用中午兩小時空閑時間 , 風雨無阻往返 , 都是盡心盡責 。
一九九五年父親突然病重 , 李梅又不停跑醫院照料父親 , 九六年父親病故 , 只剩下母親一人 , 放心不下母親的李梅 , 依舊每天跑到弟弟家照顧母親 , 因為母親有風濕病 , 經常渾身疼痛 , 所以李梅時不時會給母親按摩 , 也就是長年累月所有的一切 , 她回想到自己曾經的付出 , 想到她為這個家的竭盡全力 , 再看看弟弟現在六親不認的做法 , 李梅覺得 , 弟弟如今只認錢不認人的舉動實在太讓她心寒 。
在聽到調解員說到姐姐的不容易之處時 , 弟弟李杰明顯有些動容 , 可以看出來姐弟兩原先有很深厚的感情 , 李杰說到 , 自己和姐姐以前關系很好 , 那時候姐姐家蓋房子 , 他也有出錢出力 , 兩家人也經常走動 , 姐姐兒子畢業 , 李杰還到處幫忙找工作 , 但是如今他覺得姐姐現在一定要房子的做法讓他無法接受 , 因為家里的老房子不算是父母留下的房產 。

一九九四年 , 是李杰夫婦兩人出錢將老房子蓋成了小四層的高樓 , 當時建房時父母沒有出錢 , 那時候姐姐也出嫁了沒有參與重建工作 , 所以理應來講這套老房子都是他們夫妻兩的 , 哪怕后來被拆了重新購置新房 , 也跟姐姐沒有一點關系 。
當收到房屋登記時 , 弟弟李杰非常懊惱 , 他說當時房子登記時候 , 父母尚在 , 所以才把房子登記在老人名下 , 父母原本留的那套房子也不過一百多平 , 所以后面二百一十平米的改造樓房是他出錢擴建的 , 也就是因為他的擴建 , 才有現在拆遷后的三套房子 。
其實所有的房子擴建到后面的購新 , 都是夫妻兩人出錢出力 , 姐姐沒有任何貢獻 , 何況房產是寫著他們一家三口和父母的名字 , 所以房子屬于李杰的家庭成員共有財產 , 而且七十多萬的拆遷款 , 根本不夠購置三套商品房 , 是他自己墊付了二十多萬 , 才有了三套房子的存在 。

如今的李杰也已經退休 , 他和妻子的工資本就沒有以前多了 , 也沒有姐姐李梅所說的順風順水 , 所以在姐姐提出一套房子和三十萬的時候 , 李杰覺得不可能 , 對于這一點 , 姐姐李梅反駁到 , 因為房產產權人上寫的是父親的名字 , 所以這套房無論是裝修還是闊劍還是新購買 , 都是屬于父親的 , 也就是她有權力繼承 。
李杰表示 , 他拒絕姐姐提出的要求原因有三 , 第一是老房子是他擴建的 , 購置的新房他也加了錢 , 所以跟姐姐沒有關系 , 第二家里宅基地沒有姐姐的名字 , 第三 , 這三套房是按照他現在家里五口人還有房屋面積建造的 , 根本不屬于父母共同財產 , 所以這就是李杰覺得姐姐不合理的原因 。
二零二零年 , 李梅李杰到當地司法所進行調解 , 李梅依然堅持初心 , 依舊要一套房子和三十萬 , 但是李杰明確表示 , 要錢是可以的 , 但是房子不屬于姐姐 , 是不可能給姐姐的 , 還沒開始 , 姐弟兩又吵了起來 。 調解員表示 , 因為拆遷表上有父親的名字 , 所以拆遷財產是有父親份額的 , 最后在調解員的計算下 , 姐姐李梅確實不具備擁有一套房 , 但是弟弟李杰同意給到姐姐一些錢作為補償 , 最終弟弟同意以28萬給到姐姐 , 也終結了困擾他們姐弟的房產問題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