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父母出錢用子女的名字買房,如果子女離婚房子會被分割嗎?

父母用子女的名義買房,子女離婚時房產會被分割嗎?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案例,一位女士因為年紀與限購的原因,加上自己也無法辦理貸款,所以用兒子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兒子已經結婚了 。但是這套房子首付是自己付的,貸款也是自己按月打到了還款的賬戶里面,房產登記在兒子一個人名下?,F在因為兒子夫妻感情不合,面臨離婚的問題,如果兒子離婚,這套房子會不會被兒媳婦分走一半?父母|父母出錢用子女的名字買房,如果子女離婚房子會被分割嗎?

在民法典實施后,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在沒有特別約定或者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一般會被認定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的案例中,如果這位女士僅有付款的憑證,沒有書面的協議或者是其他證據的話,房子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兒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兒媳婦是有可能分走房產的。父母|父母出錢用子女的名字買房,如果子女離婚房子會被分割嗎?

如何預防這種情況?父母與子女之間可以簽訂借名買房協議,約定只是借子女的名義買房,房產實際仍然歸父母所有。父母還可以與子女簽訂贈與協議,明確房產是贈與給子女的個人財產,與其配偶沒有關系。如果簽訂了這兩種協議,子女離婚時。子女的配偶就無權分割房產。父母|父母出錢用子女的名字買房,如果子女離婚房子會被分割嗎?

問題延伸,如果是父母離婚,能分割這套房子嗎?房產登記子女一個人名下,原則上視為對子女贈與,房產屬于子女個人財產,父母離婚時無權分割。除非能夠證明,父母買房時只是借子女名登記,沒有贈與意思,房產才能作為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房產登記父母和子女三人名下,房產就屬于共同財產,沒有約定份額的情況下,原則上均分。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所有權登記在夫妻雙方以及子女名下或者僅登記在子女名下的不動產,應當審查夫妻雙方進行所有權登記時的真實意思表示,盡可能甄別夫妻雙方是否存在逃避債務、規避執行等行為。在排除前述情形的情況下,可以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所有權登記在夫妻雙方以及子女名下的不動產,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有。所有權登記中未約定為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2)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所有權僅登記在子女名下的不動產,一般應當認定為子女的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將所有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的真實意思僅是代名登記,夫妻雙方并無贈與意思的,該不動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在認定為贈與的情況下,如果父母是在子女婚前購買房產登記子女一個人名下,房產屬于子女個人財產。如果父母給子女買房時,子女已經結婚,此時只有全款購買并且登記子女一個人名字,房產才屬于子女個人財產,房產一旦登記子女夫妻兩人名下,就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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