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民事執行權,采取強制性的執行措施,迫使義務人履行義務,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活動 。
執行措施的方式:
【請解釋執行措施】1、查封:強制封存被執行人的財產,限制其處分的一種措施 。
2、扣押:強制扣留被執行人的財產,限制其占有和處分的一種措施 。
3、凍結:對被執行人在金融單位的存款 , 執行機關采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執行措施 。
4、變賣:強制出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 。
5、劃撥:由金融單位用轉帳的方法,執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存款的強制措施 。
6、強制搬遷: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強制他退出土地的執行措施 。
7、扣留、提?。喝嗣穹ㄔ憾員恢蔥腥嗽誚鶉詰ノ壞拇嬋罨蛩詮ぷ韉ノ壞睦投杖胨扇〉囊恢智恐拼朧?。
8、委托他人完成指定行為:被執行人不完成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 執行機關委托他人代為完成的,叫做委托他人完成指定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