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法官偏向對方,中途要求換法官,會不會更吃虧?【香港的法官為什么不能換掉,遇到法官偏向對方,中途要求換法官,會不會更吃虧?】根據我國相應法律的規定 。如果你認為法官存在回避的理由,也就是我們說的 , 你認為法官不適合審理你這個案件 。你可以在訴訟中提出回避 。但是該回避的要求必須有正當的理由 。也就是你認為該法官的存在 , 會影響到你該案件的正常的審理 。法官回避與否,由該法院院長決定 。
至于你說的會不會吃虧問題 。答案很明確,不會吃虧 。在庭審過程中,你只要提供足夠的證據,那么在審理過程中,不管你認為是什么樣的東西,那么結果都是有益于你的 。
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在審理的過程中更換法官的,如果你覺得這個法官的判罰不合理,你可以選擇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 。也可以向更高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這種情況下 , 如果你中途換法官的情況下,還得要支付一些費用 。所以 。這種情況下也是要謹慎一些的 。
這種情況需要請一個更好的律師來幫你打官司,緊緊依靠法官是不能維護公平正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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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在審理任何案子的情況下,可以更換執行法官嗎?詳細解答如下:1、這是可以的 。你說的情況不是“更換執行法官”,而是“審理過程中合議庭成員的更換”,現行有關規定規定 , 合議庭成員因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更換 。2、“要求雙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經過敘說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這是該法官在司法實踐中遵守“集中審理原則”和“直接原則”的體現 。根據這兩個原則的要求,該法官在重新參與到這個案件中后,需要自己親自審查證據,檢驗物證,讓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庭并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所以也就需要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附上相關規定,供你參考:《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 , 不能繼續參加案件審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 。更換合議庭成員 , 應當報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 。合議庭成員的更換情況應當及時通知訴訟當事人 。
集中審理原則,又稱不中斷審理原則 , 是指法院開庭審理案件,除特殊情況下應在不更換審判人員的條件下連續進行,不得中斷審理的訴訟原則 。直接原則指法官、陪審人員必須親自接觸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審判庭上直接審查證據,檢驗物證,讓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庭并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然后據此對案件的實質問題作出裁判 。
1、這是可以的 。你說的情況不是“更換執行法官”,而是“審理過程中合議庭成員的更換”,現行有關規定規定,合議庭成員因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更換 。2、“要求雙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經過敘說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 。這是該法官在司法實踐中遵守“集中審理原則”和“直接原則”的體現 。根據這兩個原則的要求,該法官在重新參與到這個案件中后,需要自己親自審查證據,檢驗物證 , 讓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庭并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所以也就需要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附上相關規定,供你參考:《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案件審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 。更換合議庭成員 , 應當報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 。合議庭成員的更換情況應當及時通知訴訟當事人 。
集中審理原則,又稱不中斷審理原則,是指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 除特殊情況下應在不更換審判人員的條件下連續進行,不得中斷審理的訴訟原則 。直接原則指法官、陪審人員必須親自接觸案件的所有材料 , 在審判庭上直接審查證據,檢驗物證,讓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庭并親自聽取他們的口頭陳述,聽取法庭辯論,然后據此對案件的實質問題作出裁判 。
案件的審理由審判法官進行,執行法官不能審理,除非案子判決后移交到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才可審核立案!
依我國法律 , 一般來講,是不允許中途更換法官的 。出現這種情況最大可能是因為法官應回避而未回避 。
特殊情況是可以的,如法官有病了,調離法院了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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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港律師上法庭為什么要戴假發?香港律師上法庭為什么要戴假發?
戴假發的意義有幾種不同說法 。有些人認為法官和律師依照身份戴上指定式樣、并且很明顯是假的的假發,給人“非人化”的感覺,象征法律公正無私 , 法官戴上假發就代表去除私心雜念 , 成為法治的化身,公正無私的辦案,配合司法所要求的精確和所強調的穩定與平衡 。亦有人認為這表示司法是一種正式、莊嚴的行為 , 儀式性非常強,不是街頭、炕頭的隨意行為;法官、律師戴上灰白色的假發,令人覺得德高望重,符合傳統社會中以世事洞明、人情練達的年長者擔任調解者的習慣 , 法官戴上假發,裁決就較容易讓人信服,也代表法官的權威和重要性 。亦有一種說法是為了保護法官、律師,法官的判決以及律師的辯護可能引起部份人不滿,戴上假發可以讓法官和律師掩飾身份,也表示他們本人與被起訴者沒有仇,無論判決如何都只是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 。
為什么香港的法官會帶假發套?
因為香港曾經被英國租借的關系 ,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么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
有人說 , 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 。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 。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 , 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 , 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于十二世紀 , 當時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 , 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 。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卷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 , 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 。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 , 情況剛好顛倒過來 , 王室人員用三個卷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卷曲 。
假發的制作成本昂貴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并不難 , 而假發的制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 。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折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 , 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于300英磅 。
一般人寧愿忍受生蝨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 , 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買多頂假發 。而是基于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 , 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 。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號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發 。許多從事假發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發的歷史 , 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
定制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后,即使能馬上定制,在制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并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致工藝的要求 。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 , 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 。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 , 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 , 而對個性化的東西相容性較小 。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于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 , 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
為什么香港的律師都要帶一個卷毛假發?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 , 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么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 。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 。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于十二世紀,當時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 , 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 , 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 。在英格蘭 , 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卷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 。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卷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卷曲 。假發的制作成本昂貴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并不難,而假發的制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 。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折合人民幣約18,000元),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于300英磅 。一般人寧愿忍受生蝨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買多頂假發 。而是基于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 , 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 。從某個意義上 , 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號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發 。許多從事假發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發的歷史 , 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制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 , 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后 , 即使能馬上定制,在制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并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致工藝的要求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 。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 , 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相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于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 , 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一般每一套假發都配有一個通風……
香港的律師和法官為什么要戴白色假發?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 , 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 , 假發遂流行 , 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 。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 , 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 。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 , 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于十二世紀,當時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 , 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是社會地位的象征 。假發時尚自法國國王路易十三開始,17世紀尤甚,不少行業也將其作為標志 。但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戰爭滌蕩污泥濁水,革命黨移風易俗,一掃各種地位、等級的標志,現在只有英國和少數幾個國家的法院系統保持這種習慣 。英國的法官以及從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的法官,頭上戴著一個披肩假發,律師戴著小假發,法官和律師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 。這種裝飾下的開庭,給人一種非常禮儀化的感覺 。據說 , 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法 , 就可以掩去其本來面目,去除私心雜念,成為法治的化身,成為真、善、美的化身 。美國第三任總統杰弗遜批評假發說,他最痛恨的就是英國式的法官的假發,陰森恐怖的小眼睛從假發后面閃著藍光的場景,簡直受人不了 。美國也廢除了假發和法袍,但后來法袍恢復了 。假發、法袍這樣的服飾營造的氣氛是凸顯了法官這種角色的極端重要性,這種職位的極端重要性 。法官戴的假發屬于官職式假發,表示自己的官職,它要營造的氣氛是生怕你看不出來這是假發 。所以這種假發戴上去以后給人一種特別非人化的感覺,也就是說,戴上假發的人看上去就不是個人了,它體現了要把法官當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
香港的律師為什么在法庭上要戴那樣的假發帽子?
依照規定,西方的法官必須戴假發,這其中有點故事 。假發時尚自法國國王路易十三開始,17世紀尤甚,是社會地位的象征 。不少行業也將其作為標志 。但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戰爭滌蕩污泥濁水 , 革命黨移風易俗 , 一掃各種地位、等級的標志,現在只有英國和少數幾個國家的法院系統保持這種習慣 。英國的法官以及從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的法官,頭上戴著一個披肩假發,律師戴著小假發,法官和律師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 。這種裝飾下的開庭琺給人一種非常禮儀化的感覺 。據說,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法,就可以掩去其本來面目,去除私心雜念 , 成為法治的化身,成為真、善、美的化身 。
香港法官為什么都戴假發 香港法官大多數都是外國人
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 , 香港回歸后,司法制度仍然沿襲了英國的傳統,法官和律師的假發套也就這樣儲存了下來 。
,為了強化法庭和審判者的威嚴和權勢,讓法官和律師不受主觀影響,保持公正的態度,于是法官和律師之間就用發套和法袍營造一種“非人化”的氛圍 。
無論世俗的道德標準如何,法官和律師都要排除外界一切干擾,最大程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關于這一說法 , *** 教授說過“法官這種職業手握生殺予奪大權 , 權力重大,他必須有某種神圣特質 。當事人也有一種期望,期望他能夠超越常人之上 。”
港劇里的法官為什么要戴假發
在香港只有大律師在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上庭的時候,他們才需要戴白色的假發 。
這種假發據說是用馬毛編織的 。假發加上大律師袍象征法律的尊嚴 。
假發掩飾律師個人身份 。法官不會因為律師的身份比如年齡、性別、外表等特征影響裁判 。這樣律師和法官都可以在訴訟的過程保持客觀公正 。
當然 , 事實是即使換了律師服,法官也認得出來 。反正法庭處理訴訟的時候 , 資料上也會寫上律師的名字 。服飾只是象征而已 。
以前看港劇經常看到法官和律師佩戴假發,現在香港回歸了不屬于英殖民地了法官和律師為什么還戴假發 。
但他們的法律還是用英國法律,正如香港如果是中國的話為什么你大陸人去還要簽證一樣
為什么香港的法官頭上帶羊毛?
不是羊毛啊,那個是法官專用的假發套 。香港以前是英國的殖民地 。因為英國的法院開庭之時法官都戴假發頭套,所以香港照搬了英國的這種傳統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么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于十二世紀當時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卷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卷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卷曲
假發的制作成本昂貴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并不難而假發的制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折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于300英磅
一般人寧愿忍受生蝨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買多頂假發而是基于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號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發許多從事假發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制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后即使能馬上定制在制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并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致工藝的要求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相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于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一般每一套假發都配有一個通風的鐵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獨立存在的藝術品價值遠超過于假……
香港電視劇里法庭上的律師頭上帶的是什么?為什么要帶?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熱韁泄南愀厶乇鸚姓?。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么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 , 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 , 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
有人說 , 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 , 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 。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 。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 , 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于十二世紀,當時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 , 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 。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卷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 。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 , 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卷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卷曲 。
假發的制作成本昂貴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并不難,而假發的制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 。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 , 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折合人民幣約18,000元 , 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于300英磅 。
一般人寧愿忍受生蝨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 , 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買多頂假發 。而是基于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 。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號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發 。許多從事假發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
定制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后,即使能馬上定制 , 在制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 , 這并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 , 而是精致工藝的要求 。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 。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 , 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相容性較小 。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于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 , 一般每一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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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港的法官是怎樣產生的?根據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應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 , 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 , 首席法官須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委任 。
你想知道的內容:
中英兩國政府商定香港回歸的協議中,準許回歸后的香港法院在一定的條件下,讓原任職的法官繼續留任,以及繼續從其他普通法國家聘用外籍人士擔任法官 。
鑒于嚴苛的法官罷免程序,在現實中想要罷免法官幾無可能,香港法官成為了變相的“終身制” 。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官如香港這般被外籍人士壟斷,這個“怪胎”是當時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而恰恰也是英國人埋下的第二顆伏雷 。
英國美國大法官都是本國公民,外國人不能當,外國人不會維護本國利益,還會惡意指導他國,使該國造成巨大損失 。這與國家的命運有聯系,不能馬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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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法院開庭時,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更換法官?
法庭在開庭的時候 , 什么情況下可以更換法官?這個涉及到法律當中的回避的問題,無論是在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當中,都有關于法庭開庭的回避問題,那么法官在什么情況下應該回避,他為什么要回避?就需要我們去了解并且詳細的說明 。
首先,在法律當中規定,如果法官與這些案子有利害關系的話,那么他就需要回避,也就是說,法官在這件案子當中是當事人,也就是說如果他(她)是被害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他(她)都不可以參與,還有就是如果他的親屬也就是妻子、兒子、女兒、親人是本案的當事人,也就是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等他都不可以參與本案的審判,他都需要回避參與這個案子的審判,因為作為法官不論是感情還是什么 , 他都應該是中立的,如果他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他的親屬是本案的當事人,那么他就不可能公平、公正的去看待這個案子,凡事都會帶有一點點私心 , 所以這既違背了法官的初心也違背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所以如果當參與審判的當事人發現法官是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就可以提出回避就需要更換法官,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當參與庭審的當事人在庭審過一半發現法官是與對方是有是有利害關系的與本案是有利害關系的,就可以申請更換法官 。
還有就是法官在庭審過程當中 , 因為與當事人發生矛盾 , 當事人要求更換法官,這是不允許的,當沒有發生法律規定的法官必須回避的情況下,是不可以申請更換法官,因為更換法官就必須符合回避條件,然后回避的條件就是法律規定的法官必須回避的時候才可以回避 。
這個案件跟他有關系的時候必須更換 , 如果跟他家里人有關或者是跟他的利益相關,都需要回避 。
審判制度不公平的情況下可以換,更換法官的時候是有很多條件的 。
當法官與案件有牽扯或者是認識案件的相關人員時,可以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