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參保人住院發生超過起付標準的醫保費用 ,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1.統賬結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 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5% ,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2% ,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0%,其余部分由個人自付 。
2.單建統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 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2%,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90% ,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85% , 其余部分由個人自付 。
職工醫保住院報銷起付標準
【中山市社保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中山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參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住院起付標準以下的醫保費用 。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00元/次,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次,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00元/次 。同一醫保年度 ,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市內轉院(僅限本市上下級定點醫療機構間)由轉出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為其辦理轉院手續后 , 參保人于次日內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入院手續的,可連續計算住院起付標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