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陽市支持引進青年大學生補助辦法
支持引進青年大學生的措施分為以下兩類:
(一)對首次來宛到“重點企業”工作、35歲以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 , 3年內分別給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補助;“重點企業”在職員工獲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享受同等待遇 。(“重點企業”是指我市重點產業龍頭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二)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引進培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內給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補助 。
申請條件
(一)第一類:
1.首次到我市工作 。
2.獲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 。
3.與我市“重點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 簽訂合同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
4.按規定在南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 。
5.戶籍在南陽市 。
(二)第二類:
1.首次到我市工作 。
2.獲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 。
3.與我市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
4.按規定在南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 。
5.戶籍在南陽市 。
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
(一)實時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諸葛英才線上智慧服務平臺”提交申請,申請人所在企業(事業單位)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通過“諸葛英才線上智慧服務平臺”統一申報,上傳以下材料掃描件:
1.《南陽市引進(培養)青年大學生生活補助申請匯總表》(系統自動導出后加蓋公章);
2.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
3.職工與企業簽訂的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與所在事業單位簽訂的3年以上聘用合同;
4.社保繳納憑證(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
5.其他有關憑證材料 。
(二)資格復審 。人社部門于5個工作日內對企業(事業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并及時反饋復審結果 。
(三)研究審定 。復審通過的,由人社部門通知企業(事業單位)進行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通過的 , 提交同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
(四)社會公示 。審定后 , 將擬享受補貼人(單位)信息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南陽市大學生人才引進補貼政策 南陽市大學生人才引進補貼政策文件】(五)資金撥付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受理的人社部門(駐宛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市直事業單位等由市人社局)按相關規定及程序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項目資金后,及時將資金撥入申請人銀行賬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