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格下載:《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申請表》
【附下載入口 杭州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申請表】填寫示例
如果看不清楚 , 也可點擊這里下載填寫示例原文件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19號)文件,“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實施力度 。健全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機制 , 推行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推薦免擔保做法 。各地要統籌推進創業擔保貸款工作 , 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加大對重點群體創業擔保貸款的支持力度 。寬容創業失敗,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被認定為不良貸款的,貸款10萬元以下的,由擔保基金全額代償;貸款超過10萬元的,由擔保基金代償80% 。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償還創業擔保貸款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日內恢復正常還款,并繼續享受原有相關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