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要求戶口遷入廣州市時已年滿60周歲的人員不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
拓展:廣州城鄉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從2021年6月1日起 , 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均設七個檔次,年標準調整為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 。
本市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以下簡稱困難群體)參保,由政府按個人繳費標準360元/年代繳養老保險費;如困難群體選擇600元/年及以上標準繳費,超出政府代繳標準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單位:元/年)【在廣州年滿60周歲老人還能買居民養老保險嗎?】
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經濟能力 , 選擇其中一檔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無經濟能力的可以不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 。具體由集體經濟組織與參保人協商,并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確定 。
無集體經濟組織或集體經濟組織未給予補助的的參保人 , 可以參照集體經濟補助標準繳納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費用,同樣享受政府對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對應的補貼 。政府補貼累計不超過每人216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