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滿后仍需租賃的,最多可以續租1次,續租最長時間不超過5年 。
備注:整體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
申請對象+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
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向新就業無房職工所在單位(下稱用人單位)配租,由用人單位整體租賃后再向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分租 。
可申請整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用人單位是指辦公場所在黃埔區、申請之日已取得法人資格且工商注冊、稅務關系在黃埔區的單位 。
申請條件
納入整體租賃范圍的單位職工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18周歲以上(含本數),35周歲以下(含本數)(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受理之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職工,不受年齡限制(不包含退休人員);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 , 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不受學歷限制);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當前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四)符合本單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條件 。
【廣州黃埔區級公租房零散房源申請之后可以續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