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三角地區戶口遷移實現一站式辦理(←),安徽、上海、浙江、江蘇居民可以不回原籍辦理遷出 。
辦理方式: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到遷入地派出所(戶辦大廳)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申請落戶時,可自愿選擇“跨省戶口網上遷移”服務 , 簽訂《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告知單》 。
2.準予遷入
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核同意遷入,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
3.遷出注銷
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后留存備案信息,辦理戶口遷移遷出手續,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
4.辦理遷入
【長三角地區落戶南京不回原籍嗎 長三角地區落戶南京不回原籍嗎怎么辦】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在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核實確認無誤后,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