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居住證續簽材料一覽
1、《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原件,現場填寫 。
2、《上海市居住證》原件 。
3、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重新提交相應實際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證明 。
住所證明,以下三選一:
① 居住在本人或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該房地產權證 。(驗原件收復印件, 除附圖以外全部要復印) 。近親屬范圍和關系參考下方第4點;
②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驗原件收復印件) 。近親屬范圍和關系參考下方第4點;
③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集體宿舍證明需使用上海市公安局印發的統一版本,需經專管民警簽名并加蓋外來人口辦公室公章 和 公司公章確認;請前往高行鎮派出所外來人口辦公室索取 。【上海居住證續簽需要什么材料?】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租賃住房的,還應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
近親屬關系證明,以下九選一:
《結婚證》
《獨生子女證》
《出生醫學證明》
同一本《居民戶口簿》
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親屬關系的《戶籍證明》
人民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
專門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
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民政部門頒發的子女領養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