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否申請查分?
考試成績揭曉后,考生如對報名單位打印的成績條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兩日內(7月10日、11日)由本人提出查分申請,經報名單位和縣(市、區)招考中心(招生辦)逐級上報至市招考中心 。市招考中心核查后 , 查分結果將通過報名單位反饋給考生 。
拓展:
選擇題評卷由評卷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非選擇題評卷采用雙評或多評模式進行,評卷系統將已掃描答卷的切割圖像隨機分發到評卷教師的計算機上,評卷教師根據《評分細則》對考生答卷獨立評閱后給出分數 。
1.當兩位評卷教師所評分數的差值小于或等于雙評差值閾限時,計算機評卷系統自動取兩位評卷教師評分的均值作為考生該題的最終得分 。
【太原中考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以申請查分嗎?】例如:某題滿分15分,雙評差值閾限規定為2分 。教師甲給A分,教師乙給B分,雙評差值在雙評差值閾限內(即:∣A-B∣≤2),則考生該題的最終得分為(A+B)/2分 。(平均原則)
2.當兩位評卷教師所評分數的差值大于雙評差值閾限時,計算機評卷系統自動將該考生的答卷隨機分發給第三位評卷教師進行評閱(簡稱三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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