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辦理了農村低保,后轉為城鎮戶口,戶口仍在當地城鎮 。轉為城鎮戶口后,低保是否應該按照城鎮低保補貼標準予以發放?
根據《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民社救發〔2018〕445號)規定,本市實施城鄉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果家庭情況沒有變動 , 低保金的發放標準保持不變 。【北京農村低保轉城鎮戶口后標準會變嗎?】
?辦理低保需符合什么條件?
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實施細則》(京民社救發〔2018〕445號)規定:
?本市戶籍居民組成的家庭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鄉低保標準,且符合本市城鄉低保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納入城鄉低保范圍 。
?非本市戶籍居民與本市戶籍居民結婚組成的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證 , 且符合本市城鄉低保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也可納入本市城鄉低保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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