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州投靠直系親屬落戶指南
適用范圍
本市戶籍人口,申請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 。
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戶口簿;
(3)任意一方的結婚證;
(4)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
【蘭州投靠直系親屬落戶指南】2、子女投靠父母(含配偶父母)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戶口簿;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或戶籍檔案資料) 。
3、父母投靠子女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戶口簿;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被申請人與申請人間關系證明(原籍派出所存檔的戶籍資料或出具的關系證明)或本人承諾 。
注:以上情況 , 不含落戶地直系親屬為鄉村人口 , 或落戶地為戶口暫時凍結的情形 。
辦理流程及時限
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遞交材料,也可通過“戶籍e辦”線上提交材料申請,由落戶地派出所辦理 。省內遷入的 , 辦結落戶時限最長不超過7個工作日;省外遷入的,辦結(簽發《準予遷入證明》)時限不超過2個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