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21年貴州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
(二)掛鉤調整 。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 。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
(三)單獨調整 。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 , 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
(四)傾斜調整 。
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 。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
二、貴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受理條件
1、城鄉居民年滿60歲 。
2、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確認表》
3、養老保險綁定的社保卡
【貴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金額】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辦理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