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行志愿投檔時如何進行排序?
答:
1.按類別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 。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
2.“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列:【中山市高考平行志愿投檔時如何進行排序?】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
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
第3位序 , 比較外語成績高低 , 高者優先 。
第4位序,普通類專業按選考物理、歷史分開兩類比較物理或歷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藝體類專業比較術科統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
第5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
第6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次高成績高低 , 高者優先 。
第7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