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政策】廣州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制度:
對在經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公辦性質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幼兒班就讀的,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本市3-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他優撫對象給予資助 。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不低于1300元 。
各區在落實上述幼兒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工作的基礎上,根據本區實際,逐步擴大學前教育資助覆蓋面,確保各區學前教育資助總人數不低于本區在園幼兒總人數的10% 。具體資助對象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確定,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不低于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