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租房補貼征收/拆遷房面積認定規定一覽
認定規定:
?。?)申請家庭戶籍地被征收(拆遷)住房原為申請家庭或申請人父母或申請人子女的 , 分攤被征收(拆遷)住房面積后,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按分攤面積認定;分攤后,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 , 該住房被征收(拆遷)3年以上,可不認定住房面積,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
?。?)申請家庭戶籍地之外的他處住房,被征收(拆遷)3年以內的 , 認定被征收(拆遷)住房面積;被征收(拆遷)3年以上的,不認定被征收(拆遷)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
【二類+三類 天津租房補貼征收/拆遷房面積怎么認定】 ?。?)申請家庭戶籍地為獨立違章建筑,現已拆除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