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領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指”的是哪些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如何計算?
1、累計繳費滿1年的,領取3個月;累計繳費滿2年的 , 領取6個月;
2、累計繳費滿3年的,領取9個月;累計繳費滿4年的,領取12個月;
3、累計繳費滿5年的,領取14個月;從第6年起,每滿1年增加1個月 , 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
四、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
一類地區: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1494元/月
二類地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1404元/月 。
五、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銀川市失業補助金怎樣申領 如何領取銀川市失業補助金】1、開通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 。失業人員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制卡銀行(見社會保障卡左上角)任意網點開通金融功能;
2、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 。失業人員持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或通過“我的寧夏”手機APP、人社12333、全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線上申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