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上,法的形式問題包括法的淵源形式和法的結構形式 。
【法的形式與法的淵源區別】法的淵源是指國家制定和認可法的各種具體表現形式,是從法的制定、認可的具體來源上看法的形式 。它又簡稱法源,通常指法的創立方式及表現為何種法律文件形式 。分為直接淵源和間接淵源兩種 。前者為成文法,后者可以是判例、慣例甚至法理 。
法的結構是由法律規范、法的部門和法的體系三個層次構成 。
廣義上,法的形式問題包括法的淵源形式和法的結構形式 。
【法的形式與法的淵源區別】法的淵源是指國家制定和認可法的各種具體表現形式,是從法的制定、認可的具體來源上看法的形式 。它又簡稱法源,通常指法的創立方式及表現為何種法律文件形式 。分為直接淵源和間接淵源兩種 。前者為成文法,后者可以是判例、慣例甚至法理 。
法的結構是由法律規范、法的部門和法的體系三個層次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