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方式(線上+線下渠道)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 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
一、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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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方式】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2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
?。ㄈ┪惺芡腥耍ê嫠白ㄒ搗窕夠蚱淥ノ患案鋈耍┌燉? ,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發現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
二、辦理渠道(線上+線下)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
選擇郵寄申報的 , 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