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小學學籍可以注銷,但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具體可以注銷學籍的情況如下:
? 學生死亡或經人民法院裁定失蹤、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在10個工作日內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注銷其學籍 。
? 學生因出國(境)定居不能復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核實并報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可注銷其學籍;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無法聯系 , 或雖經多方聯系仍無結果的 , 可由學校提出申請,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注銷其學籍 。
【小學可以取消學生學籍嗎 江蘇小學學籍可以注銷嗎?】因出國(境)定居而注銷學籍的學生,如在16周歲以內仍需要繼續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 可到原學校辦理恢復學籍手續 , 并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