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多個子女在3歲以下的育兒假能疊加嗎
不能 。育有多個3周歲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計增加育兒假,執行夫妻雙方各10天育兒假規定 。
江西育兒假具體規定
子女分別在 0~1周歲、1~2周歲、2~3周歲期間,夫妻雙方各休10天育兒假;
夫妻育有多個3周歲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計增加育兒假,仍執行夫妻雙方各10天的育兒假;
育兒假10天指累計十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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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增設育兒假:
上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 , 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 。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
【江西有多個子女在3歲以下的育兒假能疊加嗎】浙江:“在子女3周歲內,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兒假,期間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的規定不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