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潮南區內地居民離婚登記
【辦理形式】
1.網上辦理
2.窗口辦理,
【受理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3.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汕頭潮南區內地居民離婚登記如何辦理】4.男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男女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6.男女雙方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7.男女雙方均無重婚情形;
8.男女雙方持有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材料(一方或雙方為本省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無需提供居住證) 。
【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2.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在線申辦服務網址僅提供預約服務 。
線下辦理流程
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申請材料】
1、離婚登記書
2、居民身份證
3、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4、居民戶口簿
5.離婚登記聲明書
6.離婚協議書
7.彩色單人證件照片
8.人員身份變更證明
辦理窗口
汕頭市潮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地點:潮南區峽山街道東山學校南側潮南區民政局1樓窗口
辦公電話:0754-87917596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交通工具到東祥路口 , 往前走500米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