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能提升補貼
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10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 補貼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2000元 。
01重點群體
失業人員 。
02申請條件
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能通過“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驗證,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
03申請材料清單
1.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通過填寫編號聯網查詢);
2.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 。
04業務經辦流程清單
1.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 , 可通過江西政務服務網、江西人社網上辦事大廳、贛服通、電子社保卡等渠道或線下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
2.受理申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應補正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修改完善申請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請 。
3.材料審核 。符合申請條件的 ,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聯網查詢、失業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比對等方式,對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審核不通過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
4.進行公示 。審核通過的 ,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網公示補貼人員名單、補貼數額及取得證書等級和時間等情況 , 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不符合條件的 ,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
【贛州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條件 贛州技能提升補貼申請】5.業務辦結: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業務辦結,發放技能提升補貼 。公示有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并處理完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