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揚州市廣陵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一、登記機關特別提醒
預約成功提醒,并不代表預約成功當事人能夠成功辦理業務,具體以現場證件材料審核結果為準 。為能夠順利辦理業務 , 當事人可撥打我處咨詢電話 0514-87311544 ;涉外婚姻登記當事人需至少提前一周電話預約,預約電話:0514-87311544
業務受理范圍:國內婚姻登記涉外、涉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
二、登記處簡介
揚州市廣陵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作為廣陵區民政局對外服務的窗口單位 , 成立于1993年 , 主要負責辦理廣陵區、揚州市經濟開發區文匯、揚子津、河西油田三個派出所以及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轄區內居民的婚姻登記業務 。2019年2月20日起 , 揚州市民政局委托廣陵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負責辦理揚州市戶籍人口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婚姻登記服務 。廣陵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自成立起,始終提供著高效、優質的婚姻登記服務,先后多次被民政部評為“全國先進婚姻登記機關”和“全國婚姻登記規范化窗口單位”、“全國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窗口單位”等稱號,被授予“國家3A等級婚姻登記機關”稱號;被省民政廳和市政府評為“江蘇省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窗口單位”和“文明單位”等稱號;2019年3月被區婦聯評為“巾幗文明崗”稱號,2019年7月被省民政廳評為“江蘇省民政系統先進單位” 。
電話:0514-87311544
地址:揚州市廣陵區運河西路215號
交通:乘坐19路、25路、26路、66路、86路、87路、101路、102路、108路在武警醫院(妙手肛腸醫院)公交站臺下車向東50米左右婚姻登記當事人請將車輛停放在先鋒廣場或是東城國際大廈停車場
三、辦理條件
01、需滿足條件
申請在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
2.男女雙方均為內地居民 。(跨區域辦理規則請查看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指南)
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也可以是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3.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
4.當事人男年滿 22 周歲,女年滿 20 周歲 。
5.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
6.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
7.雙方自愿結婚 。
8.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9.當事人持有《江蘇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
02、禁止性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
03、需要提供的材料
01、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下同)和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
【電話+地址+交通 揚州市廣陵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事指南】
男方身份證
男方戶口簿首頁
男方戶口簿個人頁
女方身份證
女方戶口簿首頁
女方戶口簿個人頁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 。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原件、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件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原件、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原件等材料 。
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 。
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02、居住證
若雙方戶籍都不在江蘇?。?至少一方當事人需提供辦理地本區縣的居住證 。
03、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 。
四、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指南
1.跨區登記所需材料:除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之外 , 一方或雙方戶籍地在江蘇省的,無需提供居住證,可在省內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雙方均非本省戶籍的,一方需提供本地居住證 。
2.本地居住證:申領地住址在婚姻登記機關所轄縣(市、區)級行政區的居住證 。
五、信息填寫必讀
1.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2.當事人所持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 。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3.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
4.戶口簿采用插頁式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戶口簿主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 , 主頁和本人頁的戶號及派出所名稱應一致 。當事人為集體戶口,持集體戶口單頁的,頁面上須有詳細住址記載并蓋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單頁無住址的,須復印首頁并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或保管單位印章 。
5.常住戶口所在地填寫戶口本上的住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