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遷市個人不動產權注銷
材料清單:
【宿遷不動產證辦理材料 宿遷市不動產權怎么注銷?】1、拆遷協議或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房屋已被拆遷的證明材料;
2、原不動產權證書或原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核驗) 。
辦理地點:
宿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887號便民方舟3號樓二樓(全層)
電話:0527-84396373
宿豫分中心
地址:宿遷市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宿豫區政政務服務中心東廳一樓
電話:0527-84480020
宿城分中心
地址:宿遷市吉林路與渤海路交叉口(宿城城新區兒童醫院南側宿城區市民服務中心東廳一樓
電話:0527-84396353
蘇宿工業園區
地址:宿遷市紫金山路11號蘇宿園區一站式服服務中心2樓9-10號窗口
電話:0527-82868552
沭陽縣
地址:沭陽縣蘇州路北側、永康路東側沭陽縣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電話:0527-80906935
泗陽縣
地址:宿遷市泗陽縣眾興鎮北京中路20號行行政服務中心2層
電話:0527-85219838
泗洪縣
地址:宿遷市泗洪縣仁和路北側縣政務服務中心4樓不動產登記綜合窗口
電話:0527-86302965
備注:
1、委托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需公證或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或者認證 。
2、原不動產權證證書或原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原件被實施拆遷部門收取無法提供的 , 可只提供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房屋已經被拆遷的證明 。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戶口簿原件 。
4、已關聯"超管"電子證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
